学院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学〔2024〕58号)文件精神及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十项禁令”、“十公开”、“30个不得”的纪律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维护健康的招生秩序,确保招生考试的严肃、权威和公正,现就进一步严肃单独招生工作纪律做如下要求:
一、及时公布信息。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加大招生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在学院官网或新媒体向社会及考生公布单独招生相关信息、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等,注意接听学生来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封闭信息,暗箱操作。
二、严守保密纪律。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规范命题,确保命题、试卷转运、考试、评分、录取等各环节安全,不准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在考试前透露考题。
三、严格招生行为。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与中介机构、其他个人联合举办各种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严禁以任何名义向考生收取费用,不得有承诺录取等任何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行为。
四、严肃考场纪律。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要求,周密组织,划定考区考场,设置警戒标识,规范编排考场。严格核验考生身份,严禁冒名替考。严禁考务、监考人员与考生串通作弊,坚决杜绝有损考试公平的事件发生;监考人员必须熟悉和掌握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不得擅离职守。
五、规范评卷程序。阅卷统分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评委和评卷人员应主动上交所有通讯工具,禁止串场、打招呼、递“条子”。评分人员应公正、认真、独立地开展工作,无特殊情况不得相互商量评分。统分校对工作必须由两人同时开展,确保考试结果公正、公平,切实维护学院声誉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六、严肃录取纪律。严格按招生章程择优录取,不得违规操作。严禁以任何借口,私改分数或对考生进行违规录取。学院未对外公布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前,任何人不得透露考生成绩和录取结果。
七、严肃廉洁纪律。严禁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非法招生活动。严禁索取或接受考生、家长或中介机构的现金、礼品、宴请等。严禁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插手招生考试录取工作,干扰招考工作的正常进行。
学院纪委对单独招生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同时,设立信访举报电话和信箱,接受广大师生监督。提倡实名举报,对举报内容详实可查的,及时受理反馈。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举报电话:0379-65199557
举报邮箱:tnxyjjjc@163.com
纪委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