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洛阳市卫生计生监督局召开洛阳市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会议。会上,我院被评定位“A级单位”,附属医院院长郭新科被评为“2016年度洛阳市学校卫生工作先进个人”。副院长陈国军代表学院领取了“A级牌匾”。
根据2016年洛阳市卫计委、洛阳市卫生监督局《关于开展学校卫生监督检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学院卫生工作,真正把国家《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落到实处。我院坚持“卫生安全无小事”的原则,始终把做好全院师生的卫生工作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并结合工作实际,高质量逐项落实《洛阳市学校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评定要求,顺利通过了洛阳市学校卫生监督部门量化验收。
我院将以此次授匾为契机,进一步加强领导、强化宣传、周密安排,持续把与广大师生密切相关的教学生活环境、传染病防控、医疗保健、生活饮用水、校内公共场所卫生等工作抓细、抓好,为师生创造优良、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
通讯员:张占栋
责任编辑:孙海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