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洛阳市委、洛阳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表彰2018年度洛阳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撤销部分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的决定》(洛文〔2019〕63号),我院被授予首批“洛阳市文明校园”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院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立体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环境育人网络。积极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思想道德、师德师风、校园文化、校园环境和舆论阵地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为学院建设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高质量高职院校奋斗目标提供了坚强思想保证、强大精神动力、丰润道德滋养和良好文化条件。
文明校园是中央文明办在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三大创建”基础上,新设立的“两大创建”( 文明校园、文明家庭)之一,是一项体现学校建设水平和文明程度的综合性奖项。自2017年起,所有学校不再申报创建文明单位,改为申报创建文明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