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豫教财〔2020〕60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住宿费退费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研究,现就我院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住宿费退费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8级按照实际发生原则退住宿费(未交费的、已享受圆梦助学免学住费的不在退费之列),本学期未返校退费300元,返校住宿超过15天、不足30天的退费240元,返校住宿不超过15天的退费270元。
二、2019级因本学期未返校,应全额退还本学期住宿费300元(未交住宿费的不在退费之列)。根据实际情况,应退住宿费抵扣下学年住宿费300元,下一学年交费时统一免交300元(本学年未交住宿费的、享受圆梦助学免学住费的除外)。
三、2017级毕业生因第三学年未交住宿费,故不再退费。
四、退费时限。应退住宿费学院已全部核对完毕,拟于6月15日至21日将住宿费退至学生本人建行卡(学费卡),请同学们注意及时查看本人建行卡信息,如本人建行卡(学费卡)有变动,请及时联系辅导员或班主任。
2020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