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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南推拿职业学院拟退学处理告知书

    更新时间:2020-01-02 点击次数:

    杨杰,女,山西忻州人,身份证号:142202********4484,系我院2017级针灸推拿专业2班学生,学籍号:171409021*****,2018年3月休学,2019年3月复学至2018级针灸推拿专业9班。

    杨杰自2019年5月13日至今,在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下不到校上课,学校老师多次催促其按时上课或履行请假手续,但该生拒不听从,严重违反了国家和学院学生管理规定。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未经批准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学校可以退学处理的相关规定,现拟对你做退学处理。如杨杰对拟退学处理决定有异议,请于2020年1月8日前在工作日时间内到河南推拿职业学院针灸推拿系办公室(综合楼南303)进行陈述和申辩,未在规定时间提出陈述和申辩,视为杨杰认可拟处理决定。

    根据《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院字[2018]64号)第一百二十二条之规定,如果杨杰对学院正式处理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处理决定或者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诉委员会办公室申诉(不包括口头申诉,申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在该申诉期内未提出书面申请的,学院不再受理你提出的任何形式的申诉。

    申诉具体规定可在学院官网查看《河南推拿职业学院学生管理规定》(院字[2018]64号)“学生申诉”章节。





    学生处

    2020年1月2日


    (供稿部门:学生处)
    通讯员 图片作者
    供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