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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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往届中专毕业生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和学历证明书办理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03-13 点击次数: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通知》(教办职成[2017]84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认证服务工作的补充通知》(教职成函〔2018〕30号)文件要求,向我院往届中专毕业生提供规范、高效的学历认证服务和学历证明书办理,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取得我院毕业证书的往届中专毕业生。

    二、受理流程

    (一)学历认证

    1.申请材料

    (1)申请人提供毕业证书原件(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需办理学历证明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红底标准免冠证件照电子版。

    (2)学院审核申请人基本材料(毕业证书原件或学历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原件),提供申请人当年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2008年-2014年入学者,毕业生信息可在认证系统查询,无需提供此项材料)。

    2.网上认证

    申请人通过网络在线注册提交认证申请,网络申请端口设在河南省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网(http://vae.haedu.gov.cn/)“河南省中职教育学生学历认证”界面。所有申请材料均需要上传到认证网络系统(材料须通过纸质扫描或拍照,大小不超过5M,具体要求请依据认证系统提示)。

    3.结果查询

    认证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般情况下5-15个工作日完成,申请人可登陆学历认证系统查询进度,认证完成可以到河南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直接领取或申请由省职业技术教育教学研究室提供邮寄服务。

    (二)学历证明书

    毕业证书遗失或损坏者,可由本人申请到学院办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与原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申请人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本人档案中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近期一寸红底标准免冠证件照1张。学历证明书在正式受理之日起,一般情况下10-20个工作日集中整理上报教育厅审核,加盖省教育厅“毕业证专用章”后生效。

    三、受理地点

    学院行政楼409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咨询电话:0379-65163269

    四、受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五(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00)。

    五、特别说明

    1.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学历证明书办理均为免费。

    2.如需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携带申请人全部申请材料及代办人身份证。

    2018年3月7日


    (供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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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稿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