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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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寒假前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6-12-30 点击次数:

    各系部:

    为提高学生寒假期间的安全意识,现将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系部要高度重视寒假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教育广大学生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谨防盗、抢、骗、传销、火灾、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煤气中毒、流行性传染病等侵害,预防人身和财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密切关注假期学生离校情况,加强家校联系。放假前各系部要做好学生离校登记,放假后要掌握离校学生情况,特别是盲残学生,并以电话、短信、微信、QQ等多种形式确认学生是否安全到家,未按时回家的要求班主任和学生及家长保持有效沟通和联系,并注意保存相关信息。

    三、要及时告知学生或家长放假、开学的具体时间。提醒家长关注学生行程安全及假期监护职责,重点做好防诈骗教育和交通安全教育。

    四、教育学生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公共秩序,维护学生良好形象,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参与或介入非法活动。

    五、各系部告知部门班主任、系部学生群体组织不得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打工和从事兼职等工作。

    六、学生确要外出打工,系部须要求班级做好登记,并要求班主任和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并确认学生外出打工信息是否属实;班主任要提醒学生注意防盗、防骗,提高安全和防范意识,并注意告知学生个人和他人身安全高于一切。

    七、学生放假时间为2016年1月12日至2月12日,学生返校后各系部须做好学生返校统计工作,于2月15日上午10:00前将未返校、未请假且联系不上的学生情况书面报送至学生处。

    八、各系部根据通知要求,结合系部实际和相关案例,制定系部寒假前学生安全教育方案,相关材料要存入系部学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档案。




    2016年12月29日

    (供稿部门:学生处)
    通讯员 图片作者
    供稿部门